本文件规定了直流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简称“器具”)的安全、电磁兼容、可靠性、噪声、性能、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750V的器具的设计、研发、制造、检验和质量控制、运输和贮存。注:本文件涉及电池供电器具及其他直流供电器具。由电源供电或电池供电的双重供电方式的器具,当其在电池供电模式下工作时,认为是电池供电器具。本文件不适用于:——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器具;——打算使用在经常有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气或瓦斯气体等)等特殊环境场所的器具;——通过交流适配器与电网连接的器具;——医用电气设备;——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手持式、可移式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