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绿色场所相关的适用行业范围、术语和定义、通用要求、认证评价要求和指标等。本标准适用于服务业建筑物内绿色场所建立与服务形态相结合的综合体系。绿色场所适用行业范围:零售和批发(商场、商街、商圈、百货商店、超级市场、商业综合体等);交通运输(交通枢纽、火车站、汽车站、地铁站、航站楼、码头港口、服务区等);住宿和餐饮(酒店、饭店、快餐店、餐厅、中央厨房、民宿综合体等);商务服务(园区、共享空间、写字楼等);居民服务(托儿所、母婴护理机构、月子中心、洗浴中心、美业等);教育(教育培训机构、学校等);卫生和社会工作(医疗康复中心、干休所、疗养院、特色养老等);文化、体育和娱乐(体育馆、娱乐场所、图书馆、影剧院、博物馆、古迹故居、健身中心等);本标准还适用于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评价。